不予受理凭证(存根联)——————————: 你向我局提出申请校车许可证,经审查,因提交的以下资料尚不齐全: 1、□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4、□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 5、□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机动车内部加装扶手照片 9、□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10、□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根据 《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现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补正齐全资料后再行向我局申请。不服以上决定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 深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十五日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经办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年 月 日 此联交当事人 当事人签名:
不予受理凭证——————————: 你向我局提出申请校车许可证,经审查,因提交的以下资料尚不齐全: 1、□深圳市校车许可证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 4、□学校、幼儿园的批文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 5、□申请人同意在车身上标注全市统一的校车标志的承诺书 6、□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机动车内部加装扶手照片 9、□机动车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的照片 10、□属学校租用的机动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根据 《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现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补正齐全资料后再行向我局申请。不服以上决定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 深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十五日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经办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