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自主权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主权。《南京条约》却规定,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要由中英两国“秉公议定则例”,这就开了所谓协定关税的恶例,使中国丧失了海关自主权。1843年制定的协定税则,竟把进口税率压底到“值百抽五”,即5%。1858年的《天津条约》还规定,外国商船可以自由在各通商口岸转口,而不需要重新课税。洋货只需在海关交纳2.5%的子口税,就可以在中国内地通行无阻,不必像中国商品那样“逢关抽税,过卡抽厘”了。外国廉价商品依仗特权和低税,在中国市场上大量倾销,排斥中国工业品和手工业产品,并获取高额的利润。从19世纪50年代起,外国人逐步控制了中国海关的行政权。中国海关不仅不能起抵御外国商品倾销、保护民族经济的作用,反面成为外国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一个重要工具。
(三)实行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
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凭借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种种特权,把中国变成了它们倾销商品的市场和取得廉价原料的基地。这些都是在中国丧失了独立主权因而处于与外国不平等地位情况下进行的。中国的对外贸易,从1865年开始出现入超。在这以后,除1872年至1876年这5年曾一度小量出超外,一直是入超,而且逆差数额越来越大。据统计,1865年到1868年间,每年平均入超750万海关两。1890年-1894年,每年平均入超更加到3400余万海关两。洋货的大量倾销,使得中国民族企业的产品和传统手工业品受到排挤。直到1883年,毒品鸦片一直占进口货物的首位。
外国资产阶级还直接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洋行,带垄断性地经营进出口贸易。到19世纪90年代,这一类洋行已达500多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英国的怡和洋行、太古洋行、沙逊洋行,美国的旗昌洋行,德国的祀和洋行等。它们逐步控制了中国的进出口贸易。
帝国主义列强还利用不平等条约赋予的特权,在中国自由开工厂、办银行、修铁路、开矿山等,获得超额利润,压制中国微弱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895年以前,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的工厂总数约有100多家,1895年后,由于《马关条约》规定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办工厂,外国资本家争先恐后地涌向中国投资。到1913年间新设立的外交大型厂矿就130多家。其中英国最多,其次是日本、德国、俄国、美国。外国资本家经营的工厂资本雄厚、规模大、技术先进,民族资本家经营的企业无力与之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外国在中国的投资,相当部分并非由国外输入中国,而是利用战争赔款等方式掠自中国。
(四)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