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滨江中学初2012级十班
学生操行奖惩条例
以学校《学生操行管理条例》为准,具体做好以下奖惩:
1、每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上课不专心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每一次扣2分。
4、在教室、走廊打闹、喧哗者一次扣1分。
5、不参加清洁者每次扣3分,不认真者扣2分,在教室里吃零食的扣1分/次。
6、凡大扫除清洁评比名次低于10名以后者小组内每人扣2分,
7、凡大扫除得初中部前三名、前五名、前十名小组内每人分别加3、2、1分。
8、凡学校抽查时教室各方面评价较差者全班扣2分,评为优全班每人加1分;
9、乱丢乱画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者扣1至5分。
10、凡损坏桌椅、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具者,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1至5分。
11、凡随意拿别人东西、赊欠他人钱物者一次扣1至5分。
12、不尊敬师长,不服从老师安排者,扣5至10分。
13、有打架、偷盗、抽烟、喝酒、上网吧等现象,每次扣5至10分。
14、凡拉帮结派、挑拨离间一次扣1至10分;攻击、侮辱别人一次扣1至5分。
15、无故不参加两操或其它集体活动,一次扣3分,不认真扣2分。每次活动表现突出者经提
议,经过全班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同意,可以加2分。
16、不戴学生证,披衣散扣者扣1分。
17、凡没认真履行好应尽的义务或职责,给班集体带来损失的一次扣1至5分,凡为班级争
得荣誉的一次加1至5分,凡为班集体提出一条好建议被采纳的一次加2分;
18、每做好事一件,视事件大小奖1至5分。
19、月考成绩年级前20名、前50名、前100名分别奖5分、3分、1分;上升幅度超前100名、
50名、30名者,分别奖每人5分、3分、2分。
20、每月班级评选“纪律之星”2人,“校园文明之星”一名,各加5分。每学期评选优秀干部5名,每人加5分;在学校为班级争多少分,班上相应的加给本人相同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