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及其药敏试验的统计资料。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护理部制定。
(二)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三)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以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供应室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5、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6、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己拆开的,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l、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编号,以便检查。
8、敷料需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五)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需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等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
3、拿到无菌物品前,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