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个体屠户在屠宰点上宰杀1头猪肉,再将自己在家中杀的猪肉(病死猪肉)掺在其中一起销售,以带检疫印讫标记的肉做幌子,蒙骗消费者,逃避检疫和国家税费。
1.2 逃避检疫,无所不用其极
未经过定点屠宰的,偷偷摸摸,以黑夜为掩护,把不健康的、有害的、老母猪肉等直接送餐馆、学校、机关食堂等肉品消费大户;
定点屠宰场宰杀的,检一藏一甚至二,把所藏的分割成小块,用摩托车后箱、三轮车加夹层、有的甚至藏在身上带出上市销售;
产地检疫是逃检的重灾区,运输户能逃就逃,逃不了的先“协商”,几百头猪只付几十元检疫费,“协商”不成就采取恶劣手段,给检疫人员造成生命安全隐患。每年全国都要发生逃避检疫而与检疫人员产生冲突和暴力行为,每年全国都要发生逃避检疫而与检疫人员发生冲突,产生暴力行为,致使检疫人员伤亡。2001年云南省陆良县就发生了一起同抗检作斗争、致畜牧检疫执法人员两人壮烈牺牲、两人重伤的严重事件;
个别人员所建生猪交易市场,拒不接受检疫执法人员入市检疫,更惶论收取检疫费。
1.3 宰剥病死畜禽
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地区活跃着一小撮宰剥病死畜禽的“游民”,大多是一辆破自行车、一把自制剥刀,整天游荡于山场、道路、各种沟渠,搜寻因病死或其他原因致死而被抛弃的各种畜禽尸体,未腐败的最好,即使腐烂的也无所谓,只要手能托起,便剥肉收回,经过处理(有的是用秧田泥沤),卖给一固定窝点,再转手异地销售(以较大城市为主),牟取暴利。因是无本生意,而受到游民的青睐,但造成的影响是极端恶劣的,即影响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又危害自身(有的就因此感染恶性皮肤病),2005年四川省发生的人感染猪链球菌就是实例。
1.4 活畜禽交易市场理而不顺
乡镇活畜禽交易市场大多是历史造就,在各个集市上自主形成的一个集中点,畜牧检疫执法人员无法对其实施集中检疫、统一收费。县城相对较好,有统一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