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工作细则
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西安国际空港食品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为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全总监、运营总监、信息总监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和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经营管理公司财产,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三名,金园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委派两名,西部民航空管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委派两名。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