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央储备粮科技工作的进展,加强科技项目治理,实现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照《国家科技打算项目治理暂行方法》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总公司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含研发项目、推广应用项目)。总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科研经费开展的科技项目,其项目治理按照审批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科技项目按照“统一立项,分级治理”的原则,实行总公司、分(子)公司、直属库分级治理的方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公司要紧职责:
(一)制定总公司科技进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打算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科技项目治理的规章制度;提出科技项目的年度经费预算;
(三)组织总公司科技项目的申报、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评审工作,审核项目承担单位;
(四)审核总公司科技项目合同,负责合同签订;
(五)监督科技项目执行情形,和谐处理项目执行中的要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