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泸定水电站
层同高,副厂房位于主厂房下游侧,主变布置在尾水平台上,开关站布置在尾水渠右侧,紧邻回车场。
泸定水电站本期新建1回500kV出线至甘谷地开关站,线路长度约15km,。配置两套振荡及高周解列装置,监视泸定~甘谷地线路潮流,及水电站电压频率,执行相应的高周切机、高压解列、高周解列和失步解列措施。
本电站计划2011年5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
二、 招标范围
泸定水电站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研究(满足泸定电站接入的电网潮流稳定计算及安全稳定分析)及设备供货、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和技术服务工作。
三、 资金来源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 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
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 已生产过三套或以上同类设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
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商业运行了两年以上(并满足四川电网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及其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及其等同或更高质
量体系的有效证书。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破产,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5)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
和供货。并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
(7) 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合同设备的生产和交货工期。
(8) 单一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