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西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2.1 企业自身环境
(1)财务管理观念落后,基础工作薄弱。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观念落后,内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低。首先,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落后,企业管理仅局限于生产经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其次,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所聘用的会计人员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知识了解不够,难以从事财务信息加工处理、分析论证等管理会计工作。第三、财务制度不健全。作为欠发达地区,广西的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大多数中小企业内部财会制度基本是空白,或者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并未严格执行过。在财务部门职责权限、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也无任何规定,使财会人员办理业务时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账目不清、核算不准、手续不全、填报不及时财务报告信息可信度极低。面对这样的状况,很难使银行有放贷的信心,这也是导致融资困难的直接原因。
(2)中小企业自有资本低,无抵押物。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高,往往自有资本相对较少,为了发展必须得向外筹集资金。可是企业究竟能从外部筹集到多少资金呢?通常要取决于一系列相关因素和条件。这些因素包括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银行存货比、利率状况、规模的大小、资产负债率的高低、信誉程度的高低、企业盈利能力的强弱等。这对于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偏高、信誉不高、盈利能力和偿还能力较弱、可用于抵押资产较少的中小企业来说,都极大地限制或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3)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大多数管理者对融资方面的知识和方式不熟悉,融资视野较为狭窄,每当资金短缺时,只想到银行,较少想到利用其他工具和渠道进行融资,或者对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方式风险有较大担心。而在资本市场上,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几乎是封闭的。所以广西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靠自筹资金,通过内部集资或是企业之间相互拆借,但获得的资金也非常有限,虽然拆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内需的资金压力,但是也伴随着极大的隐患,经常形成“三角债”和“债务链”恶性循环。 2.2 银行信贷环境
(1)中小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目前,广西地区现有的征信体系虽然已初具规模,但是还不完善,还不能有效整合工商、税法、司法、海关、质监等多渠道信息,银行在全面获取小企业信息方面存在较大困难,难以准确识别和评估信用风险。此外,现行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评价标准与制度的设计也是以大型企业为主要对象的,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规范的财务记录,公开的商业信用记录和足额可供抵押的物品。他们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实际经营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可是现有的条件下却很难从银行贷款。
(2)银行普遍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现象。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品种比较单一、净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市场环境或外部条件发生不利变化,很容易受到影响甚至倒闭。有研究表明,超过20%的中小企业在成立两年内就失败,超过50%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四年内就失败,超过60%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六年内就失败。对于银行来说,安全性、稳健性、盈利性是其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另外,中小企业受规模限制,往往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无法按照银行要求提供规范的财务报表,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审核很难通过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来完成。所以为了减少风险,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普遍采取谨慎态度。
(3)缺乏专门对中小企业支持的金融机构。目前在广西设立了分行的有四大国有银行,还有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和广西农信社。但是迄今为止,广西没有专门支持中小企业信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2008年广东地区已经开始成立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用以专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就。2009年底,广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额7,300多亿元,而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约500亿元,不到10%。为此近年来广西各地纷纷尝试建立自己的担保机构,但由于实力有限,出现了担保公司多、弱、虚、信用度不高的局面。加之一些担保机构管理混乱,收费过高,或者没有真正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致使一部分中小企业宁愿使用高息民间借贷。
2.3 政府政策环境
(1)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只是下发一些指导性的文件,要求银行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这些政策,对银行机构既缺乏刚性,也没有体现对银行的优惠,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另外,对于国家提出的“抓大放小”政策,地方政府和银行体系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误读,导致实际操作中将更多的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而忽视了中小企业,降低了资源的配置的效率。
(2)缺乏一个完善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之一,它以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为主要担保资金来源,设立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这一规范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截至2009年底,广西担保机构385家,注册资本140亿元,但是真正开展担保业务的不足50家,担保额仅107亿元。大多数担保机构实力不强,而且手续复杂,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加上中小企业规模小,缺乏可供抵押的不动产等财物,很难找到有实力的担保者。
(3)信用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类别理论和方法,政府没有采取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经营不规范,生存危机高,监管难度比大型企业更难,使中小企业带有较强的违约动机,直接导致假破产、真逃债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很多银行反映,中小企业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或者不愿意偿还,通过借新还旧、展期使短期信贷资金长期化倾向较为普遍,不良贷款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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