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科技部门是电子设备归口管理部门。电子设备的采购,保管,领用,安装,维护,报废等相关流程应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参照《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计算机系统项目的立项、开发、测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流程应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验收申请报告》、《业务需求书》(应用开发类项目)、《项目需求说明书》(基础设施类项目)、业务需求变更文件、《综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项目费用支出报告》(包括前期费用、开发费用和人员费用)以及项目技术开发阶段有关文档等资料。
第十五条 科技档案管理参照《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臵管理办法》执行。科技档案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随机资料、介质、文档,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标准、制度、方案、计划、技术报告等。科技档案的形成、收集、登记、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应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臵管理参照《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臵管理办法》执行。各级机构须成立由分管科技领导负责的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机构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系统故障处理参照《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系统故障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