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常规
(1)修饰避人。教师不能在公众场合化妆,如果在工作时当众化妆补妆,不仅不庄重,而且会使人觉得自己对待工作用心不专。
(2)运用娴熟。教师在运用化妆品时,要注意对不同化妆品熟练掌握。如香水的使用以少为宜,且涂抹部位要适当。涂抹位置限于手腕、耳垂等易于使之挥发的部位。判断香水是否过量的标准是∶身上的香水味在1米以内被对方闻到,不为过量;若在3米以外,外人仍能闻到香水味,则肯定过量。
2.符合职业特点
教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使者,因此必须使自己平易近人、有亲和力。体现在化妆方面,就是要求妆容朴以实无华,宁淡而勿浓。否则就会给人以不稳重之感,让人怀疑其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
平时在工作岗位上,女教师除了必要的修饰,使自己以干净整洁的形象出现外,完全不必进一步的化妆,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感觉和踏实、稳重的印象即可。在学校的正式场合下,可以进行适当化妆,但要遵循“淡妆上岗”的原则,不允许过分突出性别特征,切不可浓妆艳抹而过分引人注目。
若参加一些重要的庆典、仪式和社交活动,尤其是参加外事活动时,为了表达对交往对象的尊重和对活动的重视,教师可进行适当的化妆、修饰。例如,可以轻抹口红、淡描眉毛等,但总体是仍以淡雅为主。
(二)时间性原则
化妆要视时间、场合而定。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只能允许工作妆(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