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及获取现金流的能力也不一样,体现出网络资源控制力不一样,形成不同的商业模式。
a.简单家居城模式。
零售商场以为家居厂商提供房屋租赁和物业为主,附带简单的管理咨询及政府关系服务,如工商税务关系协调,不需要或极少需要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服务,零售商场的竞争力仅体现在低廉的房租或优惠的税收政策上。
b.多品牌+ 超市化管理模式。
由零售商向供应厂商采购所需产品,产品按建材、家电、家具等分不同区域,各区域按品类集中展示。零售商自主经营,没有加盟商来共同承担风险。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客户定位明确,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营销、统一结算;弱点在于动态能力和价值链弱,除了销售家居产品之外,给消费者带来的其他服务较少,网络资源相对较少,收入模式单一。
c.品牌集中展示+ 商场化管理模式。
这类零售商将摊位出租给档次较高的品牌厂商,商家和卖场之间是合作关系,卖场和品牌商之间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家居产品都是国内外一线品种,多以中档为主,以产品抱团的形式来吸引消费者。另外,为了给企业带来额外利润,这种商业模式把金融资本引入家居行业,卖场和知名厂家成为重点投资对象。同时,卖场本身配套齐全,商圈的配套包括售后服务、餐饮、休闲都十分齐全。
d.自有品牌+ 商场化管理模式。
零售商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的需求信息及要求,提出新产品的功能、价格、造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并且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或自行设计生产,在经营销售的商品上加注自己的商标或标签进行销售。这一模式抓住产品设计和销售这两个利润回报最大的环节,同时将服务融入到销售环节中去,其余的利润回报较低的环节采用外包的方式完成产业链的协同。四种类型的家居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