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通知书范文
篇一:降职降薪通知书
降职降薪通知书
同事:
现因你。
公司决定对你予以记过处理,并辅以降职为/降薪至月薪元,希望你。部门直属领导:
部门二级上司:
年月日年月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年月日本人已收到《itat降职降薪通知书》,并将在日后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
员工签名:
年月日
篇二:调岗降职降薪
调岗降职降薪
(2011-11-09
10:40:48) 转载▼
本章以问题的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履行的最佳状态是“有效订立,到期终止”,但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性,合同内容随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情况变化而产生变更往往在所难免,从现实情况看,调岗调薪(调岗调薪一般意味着降职降薪)已成为劳动争议高发地带,调岗调薪该如何操作?
问题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必须无条件服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问题二: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