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建设部三个PPP文件对比
分析
--加强协同,攻坚克难,推动中国PPP突破性发展
徐向东
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以财金〔2014〕113号文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下称“财政部PPP指南”),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12月2日以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下称“发改委PPP意见”)。这两个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称“PPP”)的指南和指导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重大反响。其反映了中央部委对PPP的重视和大力推广的精神。一时间,众说纷纭,各种评论和意见也层次不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发改委牵头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征求意见稿)进入第八稿,其同时编制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发改委PPP管理办法”)也已经向部分社会征求意见,其代表了发改委的基本思路和想法。因此,本人将财政部的PPP指南与发改委PPP意见、发改委PPP管理办法中的重点内容同时进行对比分析。
我们也知道,2004年3月29日原建设部发布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我们也适当的与该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分析
本人自2002年起,进入PPP项目的运作和实施,参与了从项目开发、商业模式与交易架构的设计、招投标、合同起草谈判、投融资、财务税收、工程建设、运维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鸟巢、水上公园、垃圾焚烧发电和水务等众多国内外PPP项目。回顾十多年的工作,拟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上述有关PPP的重磅文件进行解读,以求中国PPP模式的良性发展贡献微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