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度
数量、金额、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应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书写规范。
第四条经办人在费用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应办理报账手续,费用报销的原始单据应由报销人在其票据背面左侧或正面右上方,注明经手人、费用用途。
第五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规有效发票的费用,应经董事长和总经理特批后方能报销。
第六条工资费用:每年初根据公司薪金管理制度对各岗位核定工资标准,工资发放由核算员制表,财务审核后,各分(子)公司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部由董事长审批。工资于每月10日前发放并打入工资卡,需代扣个人所得税的,由财务部代收代缴。
第七条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均按国家标准计提。
第八条电话费:各部门的座机费实行定额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手机话费根据职务级别、工作性质等条件每年初确定额度,采取定额到人,超支自负的原则,凭票报销。
第九条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1. 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行政部或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统一采购,由财务部验收、入库。
2. 采购物品时,除经办外,最少须有另一人参与采购。
3. 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2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支付;公司本部由董事长批准支付。
第十条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洗车费、泊车费。
1.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派车单上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经理签字审核。
2. 过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核。
3.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经理签字审核,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凭发票和修理清单报销。
4. 2000元以下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支付,2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