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度
1. 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员在场,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其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
2. 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的方式进行。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清查应采取不定期清查的方式,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第二十三条所有应收性质的款项,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各类预付款项,均应按季进行帐龄分析,编制《帐龄分析表》,上报集团公司,并向欠款单位和经办人落实追收工作,规范各类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对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核销。
第二十四条应收款项的清查由财务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一般一年应全面核对一、二次,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清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存货主要指储存在仓库内的贸易商品、原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及其他原辅材料等有形有价物品,房地产开发中未销售的房产按存货处理。
第二十六条存货购入与领用和销售的计价与管理采用“先进先出法”。
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存货定额。对存货不同类别要根据经营业务的要求,分别制定最高限量和最低限量,以此防止积压或不能保证业务需要的情况出现。
2. 实行存货验收制度。购进的各项物品应履行验收入库程序。对数量、质量同时进行验收。保管责任人应在验收凭证上签章。
3. 建立健全存货保管制度。对库存的各项物品,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保管制度,并设置有数量与金额的辅助明细账,以供核算与查对。
4. 健全存货出库制度。严格按仓库管理的制度办理出库手续,保管人员凭手续齐备的出库单发货。
5. 实行先进先出制度。保管人员对库存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以防止物品的损坏霉烂变质和成本变动。
6. 勤进快销,压缩库存。对货源供应正常的物品尽可能勤进快销,降低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