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GD124-2015
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接触网是电气化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为保证高速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运行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接触网运行维修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贯彻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第三条接触网运行维修应坚持“预防为主、重检慎修”的
方针,按照“定期检测、状态维修、寿命管理”的原则,遵循专
业化、机械化、集约化维修方式,依靠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6C系统)等手段,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行“运行、检测、维修”分开和集中修组织模式,确保接触网运行品质和安全
可靠性。
第四条本规则技术标准作为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和质量验收依据。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工频、单相、交流25kV,列车运行速度200km/h及以上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的铁路接触网设备的运行维修。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接触网运行维修是通过对设备定期检测、分析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