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接触网生产计划包括年度检测、维修计划和月度维修计划三部分。
年度检测和维修计划,由供电段于前一年11月底以前分别下达到车间,同时报铁路局。月度维修计划由供电段编制后下达维修车间。
鉴于各地区设备性能及运行条件不尽相同,铁路局可调整检测的项目、周期和范围,并报总公司核备。
第三十一条为保证定期检查和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在列车运行图中须预留接触网维修“天窗”。
接触网三级修(精测精修)或改造时,天窗计划原则上应逐日连续安排。对较大车站(如枢纽、区段站等)和必须利用垂直“天窗”作业的区段,应根据设备状况定期安排“天窗”停电维
修。
第三十二条列车调度员和供电调度员要密切配合,按“天窗”时间组织接触网停电维修。如因运输需要等原因必须取消“天窗”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遇有危及安全的故障或缺陷必须立即停电维修时,供电调度员应于停电前通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根据供电调度员停电通知及时发布相关行车调度命令。
第三十三条供电段要做好检测、维修组织工作,实施周期不宜超过规定周期的20%(按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