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达到一定条件的开展三级修(精测精修),恢复设备标准状态。
第十一条铁路局、供电段应定期组织接触网动态运行质量评价和设备整体技术状态质量鉴定,不断提高接触网运行管理水平。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一节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接触网运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管理组织的作用。
铁路总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负责全路接触网运营管理工作,确定运行维修方针、原则;制定、批准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统一指导、规划接触网维修方式和手段;监督、检查铁路局和供电段接触网运行维修情况。
铁路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制定本局有关标准、制度和办法;制定供电段管理职责和范围;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局接触网运营管理工作;审批局管新产品试运行和重要设备变更;定期开展设备运行质量评价,安排更新改造工程,增强供电能力,改善设备技术状态,适应运输发展需要。
供电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补充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制定接触网作业指导书;制定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