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为保证接触网与线路的相对位置,应在接触网支柱的线路侧或站台侧墙、隧道一侧的边墙上标出轨面标准线。
在电气化铁路竣工时,由施工单位标出轨面标准线,开通前由供电、工务单位共同复查确认。有砟轨道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准线误差不得大于±30mm。特殊情况需调整轨面标准线时,由供电、工务部门共同确认,并经铁路局批准。供电段负责轨面标准线日常管理,保持其清晰醒目。
第二十一条位于轨道侧的回流装置维修分工规定
吸上线与扼流变压器连接时,连接钣(端子)由电务段负责,连接钣(端子)上的螺栓和吸上线由供电段负责。
第二十二条接触网远动隔离开关维修分工规定
被控站的光纤配线盒(含)至通信机房的光缆及光纤配线盒由通信段负责。光纤配线盒至供电设备的跳纤、尾纤由供电段负责。
第三节技术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接触网投入运行时,供电段应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备齐技术文件和资料,建立各项原始记录,按时填报台账报表。供电段技术主管部门应有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一)国家铁路局、总公司、铁路局有关规章和制度。
(二)接触网设备有关标准(企标、铁标和国标)和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