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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一、钢板桩质量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1)以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负责人,任命1至2名合适的有资格人员负责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并保持与设计施工等各方面有效协调。
(2)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严格按质量要求
进行采购。钢板桩送到现场后,应及时检查、分类、编号,钢板桩锁口应以一块长 1.5- 2.0m标准钢板桩进行滑动检查,凡锁口不合应
进行修正合格后方能使用。
(3)钢板桩质量要求
a桩的垂直度控制在1%以内;
b桩底高程误差控制在10cm左右;
c沉桩要连续,不允许出现不连锁现象;
d桩的平面位移控制在15cm以内。
二、工期保证措施
(1)、项目经理部立即开展工作,调遣具有丰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经济、行政等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上场。
(2)、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方式,做到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协调、统一物资供应、统一资金收付。各施工队伍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3)、发挥整体优势,对施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合理组合。
(4)、加强现场的思想政治工作,抓住时机,开展以比质量、比安全、比进度、比效益的劳动竞赛,使每一位参加施工的职工都充满责任感、荣誉感和紧迫感,发挥出最大的积极性。
(5)、正确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及兄弟单位的关系,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为施工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