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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双方签订
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条本预约协议第五条所定
楼的租金为:自通知交房日始 年内 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日租金为 元(不含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本预约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 人民币到甲方帐户作为履约定金。待双方签订
楼的租赁合同后,此定金 可转为租房押金。
第九条乙方在甲方通知签订 楼的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未能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合同的租赁期限不满三年,则甲方有权不退
反之,甲方违反本协议,并将预约房屋另租给他人,则甲
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条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传真号码为: . 第五章其他
第十条本预约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作为本预约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预约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预约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本预约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去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还乙方的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