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于固定资产外购申请申报程序,由于没有设立金额控制点,对高层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可根据外购设备价值大小设立固定资产控买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调拨管理,通过调查及查阅相关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各价格层次阶段设备占总体设备的比例,再交由原使用部门经审批购买。以减轻管理层工作压力,提高管理层与下级的整体工作素质。 调拨管理图如下:
3.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大、数量多、所需时间较长,是比较繁杂的工作没有事前准备在开展清查过程中就会分不清重点有可能导致本末倒置对公司的人力资源会造成一种无形的浪费,会延长清查工作的时间使得各部门不能很好的协调事倍功半,公司应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将清查时间定为一年一次。
四、建议与补充
1. 调整非生产用设备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机器及器械折旧方法为双倍余额递减法。非生产用设备科技含量较高,更新换代较快,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机器及器械虽可给企业带来高效益,但易损耗,若使用平均年限法,会高估资产价值,经营方针出现偏移,也不利于企业对自身情况的正确认识,不利于企业下一步发展的规划。双倍余额递减法,又称为加速折旧法,适用于高新、高科技产品设备的折旧,能反映出此类设备折旧特点,符合非生产用设备性能的发展趋势与减值规律。其他设备、非生产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调整为5年。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划分指导意见调整,尽量做到不高估,不低估资产,正确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可信性。
2. 资产外购申请、申报流程自下而上没有设立金额控制点,对高层工作造成很大压力,应在各生产部门经理、技术总监及行政副总经理,层层 设立金额控制点,在调查及查阅相关市场交易的基础上,设备价格在5万及以下的设备占到总体设备数量的50%,设备价在5万以上到10万元之间的设备数量占到总体设备数量的35%,设备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数量占到总体设备数量的15%,考虑整体运作资金及管理层级的划分,再综合考
虑企业规模的情况,5万及以下金额由各生产部门经历审批即可,10万及以下报规划发展部审核批准,10万以上上报董事会商议批准。由此也可以加强各层级专门设备知识的学习及相关市场的了解与分析,最大程度上节约成本。
3. 公司规定为半年一次旨在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准确的反应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性能状态、有效的进行资产评估。但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为全省知名医药公司,日常生产、交流、科技研发项目较多,财务工作的完善与科学合理性更力,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大、数量多、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应考虑将清查时间定为一年一次。 财产清查要做好好准备工作在年末进行。财务人员应该所有的账登记出来结出余额,核对清楚做到账账相符、账账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正确可靠的依据。再清查前应由财务部门、设备部门拟定清查计划交经理审批按审批意见进行审查,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