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外墙外保温防火设计3.1 一般规定 3.1.1 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及系统的燃烧性能等级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3.1.2 本规程将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分成非幕墙式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和幕墙式建筑的外墙外保温两大类。在工程设计中遇到部分为幕墙构造、部分为非幕墙构造时,幕墙部分执行幕 墙式建筑的防火设计规定,非幕墙部分执行非幕墙式建筑的防火设计规定。3.1.3 外墙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 B2 级,并应优先采用 A 级保温材料。3.1.4 粘贴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中必须采用抹面砂浆将保温层完全覆盖。首层抹面砂浆层的厚度应不小于 6mm,其他层应不小于 3mm。3.1.5 外墙外保温系统在采取防火构造措施后,除应符合防火性能要求外,系统性能尚应满足外保温耐候性等要求。当防火保护层采用厚度超过 13mm 的抹面砂浆时,应采取防裂措 施。3.1.6 建筑设计图纸中应说明外墙外保温系统(包括幕墙系统)的防火性能要求及主要的构造做法。工程建设各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3.1.7 外墙外保温系统中,保温层与基层墙体之间以及保温层与面板之间不应形成非闭合的空腔。点式粘贴保温板时应使空腔封闭。保温层外加设龙骨时,也应按层封堵竖向的非闭 合空腔。3.1.8 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防火分仓时,防火分仓所围起的面积不应大于 0.3m2,防火分仓带宽度不应 小于 10mm, 应采用不燃或不具备火灾蔓延性的难燃 保温灰浆。3.1.9 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防火隔离带时,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低于 300mm ,宜设置在窗口上方 200mm~400mm 处(如图 3.1.9),并应沿水平方向 通长、交圈设置。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墙体之间不得有 空腔。防火隔离带应采用 A 级保温材料或与 A 级保 温材料防火性能等效的复合材料制成。 图 3.1.9 防火隔离带3.1.10 与 A 级保温材料防火性能等效的复合材料应经国家相关检验部门检验确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