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附表及附件要求
一、附图 1、主要图件:
(1)地形地质图(1:2000—1:10000)
(2)采剥(露天开采)或采掘(井下开采)现状(包括下一年度计划动用的资源储量分布地段)平面图(1:1000—1:5000);
(3)井下、井上工程对照图(1:1000—1:5000); (4)资源储量估算图。
2、附图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可参照不同矿种有关矿山地质测量技术规范作相应调整)
(1)坐标网(水平投影图)或坐标线与标高水平线(垂直投影图),矿界范围;
(2)矿体(层)露头线及编号,夹层露头线及编号,构造线及断层编号,剖面线及钻孔位置及编号,主要巷道工程,采空区范围及开采时间,地表重要建筑物,不可采范围,保安矿柱;
(3)见矿点真厚度、品位,资源储量计算块段的编号、编码、矿层厚度、倾角、面积、矿石量和金属量或矿物量‘
(4)当矿区有两个以上矿体(层)或不同的矿体(层)时,应分别编制投影图;
(5)与储量计算有关的其他图件。 二、附表
(1)资源储量估算一系列表格
(2)(矿山企业名称)截止本年度年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63号文附近件8中的附表样式)
三、附件
(1)矿山地质测量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