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计价规则规定,依照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活动,按不同用途分为施工图预算、招标标
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由投标单位编制)
3. 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投标
用)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不形成工程实体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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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预留金:业主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项。 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作、指定分包人或指定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而预留的款项。 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业主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业主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消耗量定额: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9. 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
二、工程量清单
1. 分类: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
2. 概念: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
3. 编制单位及资质:由具有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业主进行编制,如业主不具备建设项目管理能力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
行编制。/清单编制必须由中级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完成,并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4. 作用:是工程计价的依据,工程招标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各分部分项项目组成,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6. 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7. 清单格式: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和主要材料、设备表。
8. 总说明: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要求、业主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等、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计价规则》:
1. 使用范围:陕西省行政区域内。
2. 起用时间:2004年5月1日开始使用,2005年1月1日全面使用。
3. 编制单位: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负责编制并负责日常的解释工作。
4. 计价文件内容:《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项目表》、《陕西省建筑工
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等。
5. 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结合本
省实际。
6. 计价活动遵循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二)清单计价
1. 编制单位及资质:
最高限价由具有建设项目管理能力业主来编制,如业主不具备建设项目管理能力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如投标人无能力编制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招投标工程中最最高限价必须由中级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完成,并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招投标工程中投标报价的编制由具有造价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并按规定签字盖章。
2. 计价依据:确定社会平均价格(本计价规则、拟建工程设计文件、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法、“陕
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参考价目表”“参考费率”、相关价格信息)确定工程个别价格(本计价规则、拟建工程设计文件、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参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参考价目表”“参考费率”、市场价格或相关价格信息)。
3. 计价内容及相关概念: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所需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是完成措施项目清单所需的费用。
其他项目费是完成其他项目清单所需的费用。(预留金、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需计取并交纳给有关管理部门的费用。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4. 综合单价的组价程序:
(1)以直接费为组价基础: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分项管理费=分项直接工程费*费率//分项风险=分项直接工程费*费率//分项利润=(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管理费)*费率//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管理费+分项风险+分项利润
(2)以人工费为组价基础: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分项管理费=人工费*费率//分项风险=人工费*费率//分项利润=人工费*费率//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管理费+分项风险+分项利润
(3)以人工费+机械费为组价基础: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分项管理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分项风险=(人工费+机械费)*费率//分项利润=(人工费+机械费)*费率//分项综合单价=分项直接工程费+分项管理费+分项风险+分项利润
5. 综合单价的组价方法组价依据: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均为市场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时,可采用“陕
西省建设工程价目表”中的相应价格,价差部分列入风险内。
(三)综合单价及计价内容包括的费用,计算方法
1. 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部分措施项目费计取费基础
(1) 建筑装饰工程:
管理费: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均以直接工程费作为取费基础;人工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利润: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均以直接工程费+管理费作为取费基础;人工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