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地位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制度源于西欧。知识的权制度也从这里开始。1623年,英国制定《垄断法规》掀起专利保护的序幕。继英之后,美、法、荷、德等国先后建立自己的专利制度。之后法国又制定最早的商标法,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附和。商标制度、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制相继建立。至十九世纪末,知识产权制度正风行资本主义世界,知识产权也成了资本主义国家深入骨髓的观念。而同时期的中国,由于历史造成的重农轻商的观念影响,这一方面处在停滞不前的状况。
资本主义世界是一个扩的世界,对市场的无限追求使西方列强渴望进入中国,十九世纪中期之后,它们的炮舰终于砸破了中国的大门。整个中国一下子充斥了远道而来的商品。这些商品动摇了中国的经济基础,人们开始怀疑传统观念,社会颜色,因之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1882年,光绪皇帝批准第一件“专利”,制定第一套专利法规。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清商律》。鼓励发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同年6月,颁行《公司注册章程》。7月份又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10年,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这些制定和颁行的法律,使中国数千年来第一次确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几经修改,几经完善,逐渐形成可与国际接轨的产权制度。在它的规和支持下,中国发展了商品经济,虽历经社会动荡,但仍然取得很好的成果。只是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国科技十分落后,专利法规更多地保护了外国人的利益。在特定的时代里,这种状况和帝国主义联系起来,以至很有一些激愤的中国人,对专利怀上不愉快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