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年度工作分析自查、监督检查和定期总结汇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直接转化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2.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同责”要求的落实。从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组织架构来讲,
“一把手”无疑是指企业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必须通过行政领导班子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有别于政府和高校等组织,实行抓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同责”,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委主要负责人都是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责任。一是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落实责任的刚性约束;二是要体现岗位和业务的差异性,避免“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增强责任执行的可操作性;三是要与时俱进,根据中央和上级的精神,以及企业发展实际的需要,及时更新调整责任内容;四是主动公开责任内容,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4.强化监督考核和结果运用。开展监督考核、兑现考核奖惩,是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也是强化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健全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照责任内容清单,设定量化分值,并按照任务的频次、质量、规范性等因素制定评价打分标准,以具体分值对责任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提高考核的准度、精度和认可度。二是强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和民主评议。党委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及时做好考核检查的通报讲评,促进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考核中应综合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职工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评价,并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重点从问题整改和工作评价两方面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督促整改,真正使检查考核解决问题、形成导向。要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评选表彰和综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