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车辆通行的场所并不限于道路。因此,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也会发生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称之为“道路外交通事故”。
三、过错或意外要件
过错或意外都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过错是人的主观心理态度,而意外是发生交通事故客观的条件原因。
在交通事故中过错系指行为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的一种心理状态,有故意与过失两种表现形式。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但却为之,例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是无论故意还是过失,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均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如果行为人是因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不是交通事故。
意外与意外事件相连。意外事件是指虽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事故。不可抗力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遇到某种自身能力、环境和条件不能排斥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如遇地震、洪水。不能预见的固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以及行为人的能力也不能预见的原因。如汽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