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新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新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已投资6亿元建设了90万吨/年焦炭项目。
量≤20mg/m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焦炉煤气深度脱硫治理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需编制报告表的类别。受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乌海市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文件,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有关工程资料,在现场调查、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施行);
(1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3月21日实施。
1.2.2项目资料
(1)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焦化深度脱硫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焦化深度脱硫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3月);
(3)乌海市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0万吨捣固焦工艺变更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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