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
3、查房要求:
(1)查房时应结合病人作全面讨论及示教或报告文献 综述以及诊疗上的新近展。
(2)查房时对下级一时的病案书写要进行检查,及时 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指导。
(3)对诊断不清或治疗困难的病人要提请主任查房及专业组查房协助解决。
(4)对疑难病例及有教学价值的病例,提请主任组织定期的全科查房。
(5)主治医师与病房护士长共同主持病房早晨交班会,听取夜班护士及医师交班,了解夜班病危重病人的情况等内容。
(6)、对主治医日常查房,在病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1、要解决危重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问题;决定重大手术的各项原则的术前讨论内容;教学培训和对科研工作的指导;
内容要求能体现该学科的医教科研水平,能反映国内外医学诊疗技术的新近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够满意,有教学意义或有关鉴定问题的病例,应提交全科查房讨论,全科查房应是有准备地进行。对三级医院要求讨论内容能体现国内外最新的诊断和治疗水平。
3、必要时可申请外院的专家会诊。
4、对出院前仍不能确诊的病例,必须有主任医师查房。
5、新入院患者,(副)主任医师查房不得超过72小时。
医 务 科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