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施工总工期及保证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
1.1.总体工期目标
计划在进场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2.1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配备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强有力的技术指挥人员组织施工;选择有施工过优质工程业绩且能打硬仗的施工专业队伍组成作业层,同步并流水作业,避免工作闲置及窝工现象,高效、优质、如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
(2)本合同工程实行项目法人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本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六项基本职能,抓好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的组织工作,保证按业主要求的进场日期进入施工现场。
(3)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了解和掌握招投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学习施工技术、施工规范和施工标准,学习掌握新工具、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使用方法。组织学习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城市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因未通过政府或职能监督部门的检查整改而耽误工期。
(4)做好后勤保障和供应工作,确保施工各阶段所需要的各种物资材料及时供给、不误施工,保证现场施工的连续性。
(5)实行工期奖罚制度:层层签订目标工期责任状,使施工进度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以提高职工的劳动效率。
(6)开展劳动竞赛和立功创模活动。抓住施工有利时机,适时组织队与队、班组与班组、项目与项目之间,以“创优、高产、低耗、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对口竞赛,不断掀起施工高潮,提高劳动效率。
(7)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面的配合与合作,充分领会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的要求与设计意图,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供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加快施工进度。
(8)建立生产例会制度,利用动态管理,实行周滚动计划,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