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医药 二零一六年年报
遠大醫藥健康控股有限公司
企業管治報告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已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之所有適用守則條文(「守則條文」)。本報告書亦提供有關本公司遵照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之企業管治報告書之狀況如下: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10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為其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本公司已向董事作出個別查詢,全體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準則。
董事會負責制訂及檢討本集團之業務策略及方針,以及監察其管理與業務表現。管理層由董事會授權執行該等業務策略及方針,並負責本集團之日常運作。
現時,董事會由四名執行董事組成-劉程煒先生、胡鉑先生、邵岩博士及牛戰旗博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蘇彩雲女士、盧騏先生及裴更博士。劉程煒先生為主席而邵岩博士為行政總裁。董事會成員間概無關係。
主席及行政總裁之工作清晰界定,互相分開,以確保其獨立性及能互相制衡。作為董事會主席,劉先生以其在策略方面的遠見領導董事會及指引本集團前進,並有利完善企業的監督機制。行政總裁邵博士則專注於本集團業務的日常管理,並領導本集團的管理層。
董事會相信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之平衡屬合理,並產生充分限制及平衡作用以保障股東與本集團之利益。
本公司已收訖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作出之年度獨立性確認書。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人士並符合上市規則所載之獨立性指引。
所有董事之委任期為一年,且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須於股東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各董事於首次獲委任時均會獲得全面、正式及配合公司的就任指引,以確保董事適當了解本公司的業務及運作,並全面知悉其根據上市規則及有關監管規定的職責及責任。
本公司致力就全體董事的持續專業發展安排合適的培訓並提供有關經費。各董事不時獲簡要提示及最新資料,確保其完全知悉其根據上市規則、適用法例及監管規定與本公司管治政策須承擔之各項責任。全體董事亦知悉持續專業發展的重要性,並致力參與任何適合的培訓以發展並更新彼等的知識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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