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两个突出矛盾
1、分级负责制与专门机构之间的矛盾。农村地区由于缺乏城镇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道路交通不便、固定水源汲取匮乏,加之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欠账过多,使得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面对这种客观的情况,如何清楚明确的界定各职能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权限与责任义务,防止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情况,是需要我们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这种问题不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我国的《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等进行了规定,但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加之农村自身的一系列特点,使得我们必须研究制定能够对农村消防工作有积极推动意义的具备相当约束力的可行性政策法规。
2、政府主导下的资金投入与村民自筹资金之间的矛盾。我国农村地区面积达、人口众多、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单纯的政府主导下的资金投入将会很有限,且无法长期地运作;村民自筹资金可以部分的缓解消防欠帐问题,但必须把握资金筹措的度,过少,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过多,不利于农民的增收,且容易诱发其他矛盾,不利于农村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消防资金的来源不应仅限于政府的投入和村民的自筹,应该多渠道、全方位的争取发展农村消防事业必须的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和村民自筹不应成为我国农村消防发展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毕竟我们的农村很广大,农民刚刚富裕,加之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这就注定了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它是一项需要长期关注的动态过程,消防资金的投入也就应该着眼于动态的保证和供给。
三、农村消防工作需要加强的方面
1、加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工作网络。坚持“谁主管理、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有条件的乡镇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委会可成立村消防工作组。总之,各乡镇政府、村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经济状况,尽可能做到花小钱办大事,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派出所监督管理机制。派出出结合农村的现况和农村火灾的特点,要搞好农村消防工作,会同消防机构有关人员,加大对农村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要动员村民全民参与,走生厂自救的群众路线,采取派出所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农村各方面的力量,实行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编制消防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编制落实小城镇消防规划。要利用当前农网改造、村村通自来水、农村灰土路面“砂石化”“黑色化”改造、草危房改造等有利时机,改善农村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荷载,提高农村道路消防车通行能力,提高新建房屋的耐火等级,提高乡镇主干道消火栓覆盖率,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改善农村防火安全条件。其次要改善消防基础设施 一是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的, 二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码头。 三要力所能及的配备消防器材。
4、加强火源的管理,改变不合理的用火习惯。农村生火做饭、点灯照明、烤火取暖等明火使用比较普遍,改善用火条件对预防农村火灾意义重大。生火做饭、取暖时,炉灶周围不要堆放柴草等可燃物,点燃的油灯、蜡烛不靠可燃物,睡觉或人离开时熄灭灯灭,点燃的蚊香放在不燃支架上,吸剩的烟头及时灭掉,大风天气不生火,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加强粮食、柴草堆场的管理,等等,从点滴做起,改变不合理的用火习惯,可以有效地预防火灾。
5、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初期火灾扑救力量。加强专职消防队、乡镇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同时建立健全村(居)委会、乡镇企事业单位义务、志愿消防队,进一步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农村扑救火灾事故的能力。乡镇派出所均应建立民警兼职消防队,配置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公安消防大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紧紧依靠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农村基层组织,监督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防火工作,加强对农村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培训,制定农民防火公约等规章制度,每年对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