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前 言
为规范加油站作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工具加油站营运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运输工具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1987(2001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13348-19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50156-2002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基本要求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经营。
5 卸油作业
5.1 基本要求
5.1.1 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5.1.2 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5.1.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5.1.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