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议论既以其妙言隽语错落于文中,使作品新人耳目、摇曳多姿,有着“一咏二咏意犹未尽,故三叹之”的效果,又以其和谐统一的意蕴,将作者情之所至、文之所至的叙述,连缀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
这是一篇随笔式散文,它充分体现了英国随笔风格的引人之处,即绘声绘色,幽默风趣,富于夸饰。我们看,作者对他跨入艺术天地的第一步,那由神秘莫测到大开眼界的一刹那,那“缘分”中的机缘,表述得多么风趣、生动:面对近在咫尺的绘画领地,作者小心翼翼、战战兢兢、胸揣“性命攸关”之念,举着“重如千斤”的小画笔,悬在空中无从落下,绘画“缘分”之难得,被渲染得如此扣人心弦;而当作者“抓起一支最大的画笔,雄赳赳气昂昂地朝着我的牺牲品(画布)扑了过去”时,绘画的神秘帷幕却又顷刻消失了。同是缘分初结之际,一难一易,富于哲理:难之所以为难,正是由于人们意识不到易之何以为易。这里应该指出,这些细致准确的夸饰,是与作者体验感悟之独到分不开的。在作品中,作者抒发绘画所赋予他的无穷乐趣,就连“真是太妙了”“简直令人着迷”这样的叹赏也仍觉意犹未尽,竟至采用了像“崇高的褒赏”“每个空闲的钟点都很充实,都是一次充满了销魂荡魄般发现的无休止的航行”这样一类极富夸张意味的礼赞。但由于作者在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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