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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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制度的比较研究
焦富民 扬州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相对性原则/第三人侵害债权/客体/责任归属/免责事由
内容提要: 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制度是19 世纪中叶以来,两大法系通过学说、判例及立法渐次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制度。由于我国立法上的缺漏,加之学界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司法适用不够准确。因此,从理论上加强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并进一步完善其救济制度,对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意义十分重大。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衰微与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勃兴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与制度赖以建立的重要基础,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称之为“债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规则发端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债称为法锁,意指“当事人之间之羁束(Gebun2denheit)状态而言”。 [1]也就是说,契约对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项基本原则。因为契约是当事人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