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深圳建立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得到的快速的发展,股票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改造。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而建立市场经济,改革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中占有绝对比例的国有企业存在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等等问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对国有企业进行彻底的改革,而这些改革中最最迫切的就是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一是产权明晰,也就是要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一个清晰的界定,从而使其能在市场上进行公开的交易;而是政企分开,要一改过去政府的行政权和企业的产权混淆的局面,明确政府就是政府,企业就是企业;政府的职责就是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企业的目的就是不断的创造利润,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同时遵守市场规制;三是管理科学,企业的管理必须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使企业的资源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得到最优化的配置,而不应该是以往的那种行政官僚体制,管理的目标时为了完成政府的计划;最后一个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条是对前面三点的一个总结和归纳,说明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不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提出为之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出做了铺垫。
虽然提出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改革有了方向,但是由于方向过于模糊,以致在其后的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小的偏差。当时的国有企业改革过多地集中在采取财务重组或者是资产重组的途径上,而不是根本性的所有权改造,这最终导致了该轮国企改革的失败。直到几年之后,改革的直接后果也就是大量的国有企业出现了连年亏损的状况,其财务状况甚至糟糕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企业生产没有效率,工人工资发不出来,这些国有企业已然成为各级政府的财政包袱。
最终,由于国有企业严重的财务困境逼迫国有企业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革,另外也有部分财务状况非常严重的国有企业大量破产,工人大量下岗。这一轮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改革主要面向中小型国有企业,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面向内部人的私有化,具体分为股份合作制和管理层收购,即分别将国有企业的资产出售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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