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
3.2.1 样本选择
由于前文的介绍,我们知道我国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已经基本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了改革,所以在我们现在的分析中,我们仅仅考虑大型国有企业,而大型国有企业基本都是上市公司,所以我们选取的样本是2014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中,作为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公司,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个样本的分析,来了解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现状。(样本数据来源于CCER金融数据库)
3.2.2 样本分析及结论
我们主要从样本中选取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研究对象,来分析其中的第一大国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第一大非国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以及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与非国有股的比例,来考察这些混合所有制的混合程度和普及程度。在样本中,我们通过对前五大股东的观察,发现50家上市公司中,有19家企业实行了混合所有制,其余为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对于上市公司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我们将这部分股份既不视为国有资本,也不视为非国有资本。样本混合度指数1的计算是通过对前五大股东中的非国有股份除以国有股份得出的,我们希望用这个指标来衡量,混合度越接近1,说明混合度越高。我们的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3.4 2014年12月1日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上市公司中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序
号
1
2
1公司名称 华夏银行 民生第一大国有与非国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国有第一大股东:首钢总公司 20.28% 非国有第一大股东:DEUTSCHEBANKLUXEMBOURGS.A.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9.28% 国有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6% 混合度指数 40.8% 111.4% [1] 张文魁.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兴起及其公司治理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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