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教案
教学内容: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目标:
能够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处理。
教学重点及难点:
财产清查结果的具体处理方法。
教学方法:
讲授法为主,结合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导入新课:
如果经过财产清查我们发现了账实不符,应该怎么处理呢?
新课讲授:
“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设置:(重点)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的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各种财产盘亏、毁损数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盘盈转销数;贷方登记各种财产的盘盈数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盘亏、毁损转销数;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期末处理后,本账户应无余额。该账户属于双重性质的账户。在该账户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核算。注: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不再通过此账户,而是在报批前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现举例说明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 财产盘盈的财务处理
[例一]某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E材料盘盈1000公斤,价值5000元。
1、财产清查中发现材料盘盈应先调整账面记录,做到账实相符,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E材料 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0
2、上述E材料盘盈经董事会批准后予以转销。
经查明E材料的盘盈是由于计量不准造成的,经董事会批准,直接冲减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账户,根据批准文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