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水源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水源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水源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hetong/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水源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