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参考价值的规划文本
根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7-2020)》,《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09)》,将苏州中心城区范围划分为以下几个片区,姑苏区古城片及老城片、高新片、园区片、相城片、吴中片以及吴江片,并结合每个片区总体定位及特色,对片区内户外广告从广告布局、广告类型、媒体形式、广告材质、广告规格、广告色彩等方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2、分区规划控制引导
按照《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及《苏州市总体城市设计》中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布局、用地性质、区域特点、道路和公共空间安排及人口活动频率分布等因素,将苏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分布区划分为集中展示区、适量设置区、控制设置区、禁止设置区,划定分区范围,归纳各分区特性,按照各区特性及户外广告发展要求,从户外广告的形式、材质、内容、位置、照明等方面提出控制引导要求。
3、分段规划控制引导
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以及城市各区最新的用地规划叠加,以快速路、主干道及次干道道路沿线用地功能为依据,对道路进行性质界定,同时根据道路的不同等级,依据户外广告分布密度与受众频率密度相一致的特性,把允许户外广告设置道路类型划分为商业办公型道路,生活型道路,工业型道路,景观型道路,交通型道路五种类型,划定分区范围,从户外广告的形式、材质、内容、位置、照明等方面提出控制要求。
4、分点规划控制引导
规划基于《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中对于重要城市空间广告设置的通则,结合苏州总体规划及各区总体规划对城市重要空间进行了重新分类,共分成5大类15小类城市重要空间节点,并对各空间节点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控制引导。
5大类包括:道路交叉口节点、商业节点、城市窗口节点、公共场所及公服设施节点、开敞空间节点。15小类包括:平交路口、跨线桥路口、立交节点、城市商业中心节点、大型市场区节点、火车站汽车站节点、高速出入口、各区出入窗口节点、行政办公区节点、大型文体设施节点、公园、广场、护城河及滨水空间节点。对每一类型空间节点划分控设区、禁设区等,并提出相应控制细则。
5、分类规划控制引导
规划依据《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中户外广告设施分类体系并结合苏州市户外广告主要类型划分为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公共设施附属的户外广告设施、落地户外广告设施、LED屏广告设施四大类,并细化为十五小类,依据《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2002)、《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02)、《苏州市市区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0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各类广告设施的设置提出控制引导细则。
表户外广告分类体系表:
有参考价值的规划文本
六、分期建设规划
1、规划分期建议
规划实施分为近、中、远三期,其中近期(2015—2020年)为样板示范与调整的过渡期,进行重点路段广告建设和对对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力争尽快形成与整体城市景观相协调,并为城市增色添彩的户外广告建设样板区段,基本消除城市中局部地区广告杂乱现象,建议选择试点区引入智能广告,着力开展户外广告大数据整合工作;
中期(2021-2025年)为建设提升期,工作重点为户外广告建设和提档升级,同时在全市区系统引入智能广告;
远期(2026-2030年)为完善优化期,工作重点为建立维护户外广告环境,建成智慧城市广告数据体系。
2、整治分期建议
近期(2015-2020)对违法违规设置的大型高立柱广告、屋顶广告、跨线桥身广告及其他类型户外广告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完成重点道路、重点区域不满足规划要求的可改造的广告的提升整改工作。
中期(2021-2025)完成市区范围户外广告的整治提升工作。
远期(2026-2030)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市区户外广告的整治提升进行长效监控及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