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有关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