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010年万国系统强化班三国-刘万啸讲义(3)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字号:

司法考试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 联系电话:800-810-6990

(3)保护性管辖权:两种实现方式---外国行为人入境拘捕;引渡 (4)普遍性管辖:行使---在本国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

4.国家主权豁免――“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 (2003—57;2008-32) (1)司法豁免: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他国法院管辖 (2)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

B、默示放弃: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

5.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2005-78;07-30) (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和其他事态

国家承认:基于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立、分离

政府承认:基于剧烈革命、政变等导致的政府更迭;对新政府的承认意味着对旧政府承

认的撤销。

(2)承认的主体:国际法主体

(3)承认方式:明示、默示(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除非有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不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等。

(4)承认的效果: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系列变化;具有追溯力;拒绝承认不影响对方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

【例】(2005--78)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6. 继承(2002—15;2008-33)

合并:全部转属继承国

独立: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

三、国际组织★★

(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立和活动依据的是相关国际条约

有限制的派生主体,受到国际条约限制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立和活动目前主要是由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加以规定

2010年万国系统强化班三国-刘万啸讲义(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