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对 )
1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对 )
13、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可以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错 )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对 )
15、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错 )
3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对)
16、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允许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错 )
17、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 )
18、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对 )
19、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还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错 )
20、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对 )
21、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也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错 )
2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对 )
2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行业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