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错)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对)
10县级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错)
11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错)
12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对)
1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对) 14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错)
15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等内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错)
16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返厂加工。(错)
17 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对)
18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初级检验结论。(错)
19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对)
20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错)
2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对)
22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
23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效率。(错)
24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