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考试大纲与考试说 明解读
陕西师大附中 李涛
Ⅰ. 命题指导思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 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 加的选拔性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如下: 1.按照“能力立意”的命题原则,将知 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学生 的数学素养. 2.命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 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体现新课程标 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 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Ⅰ. 命题指导思想3.命题注重试题的基础性和创新性,具 有一定的探究性和开放性.既要考查考生的 共同基础,又要满足不同考生的选择需求. 合理分配必考和选考内容的比例,对选考 内容的命题应做到各选考专题的试题分值 相等,力求难度均衡. 4.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 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Ⅱ.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理科的必考内容如下: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 Ⅰ (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 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2-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空间向 量与立体几何. 选修2-2:导数及其应用、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 与复数的引入. . 选修2-3:计数原理、统计案例、概率. 理科的选考内容如下: 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 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选修4-5:不等式选讲.
文科的必考内容具体如下: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指数函 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 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1-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 其应用. 选修1-2: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 数的引入、框图.
文科的选考内容具体如下: 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 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选修4-5:不等式选讲.
三、试卷结构1.试题类型 全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满分为 150分.试卷结构如下:
题型
题数 分值
考试内容
说
明
第Ⅰ卷
选择题
10
50
必考内容 4道为必考内 容,1道为选 考内容
四选一型的单项 选择
只需直接填写结 填空题 5 25 果,不必写出具 体解答过
程. 第Ⅱ卷 含计算题、证明 解答题 6 75 必考内容 题等,须写出具 体解答过程. 注:选考内容从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 数方程”、“不等式选讲”中各命制1道题,考生只能从中选 择一题作答,若多做,则按所做的第一题评阅给分.
2.难度控制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难度题 和难题.难度在0.7以上的试题为容易题,难 度为0.4~0.7的试题是中等难度题,难度在 0.4以下的试题为难题.三种难度的试题应控 制合适的分值比例,试卷总体难度适中.
Ⅲ. 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 二、能力要求 三、个性品质要求 四、考查要求
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 实验) 所规定的必修课程、 (实验)》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 系列2和选修课程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 系列2和选修课程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 法则、公式、公理、 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 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 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 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推理、处理数据、 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推理、处理数据、绘 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依次分为知道 了解、模仿)、理解(独立操作)、 )、理解 )、掌 (了解、模仿)、理解(独立操作)、掌 运用、迁移)三个层次, 握(运用、迁移)三个层次,并且高一级 的层次要求包含了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的层次要求包含了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一、知识要求了解(知道、模仿): ):要求对所列知识 1. 了解(知道、模仿):要求对所列知识 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 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 知识内容是什么, 知识内容是什么,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 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 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 中识别和认识它. 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 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一、知识要求2.理解(独立操作):要求对所列知识内 2.理解(独立操作):要求对所列知识内 理解 ): 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 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之间的 逻辑关系, 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 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知 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 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断、讨论, 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断、讨论, 具备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具备利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
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 描述,说明,表达、表示,推测、想象, 描述,说明,表达、表示,推测、想象, 比较、判别、判断,初步应用等. 比较、判别、判断,初步应用等.
一、知识要求3.掌握(应用、迁移):要求能够对所列 3.掌握(应用、迁移):要求能够对所列 掌握 ): 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 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的 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 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 加以解决. 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 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 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 运用、解决问题等. 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能力要求能力是指: 能力是指: 空间想象能力 抽象概括能力 推理论证能力 运算求解能力 数据处理能力 应用意识 创新意识
二、能力要求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 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 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 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 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二、能力要求2.抽象概括能力:对具体的、生动的实 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 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 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用于解决问题或作 出新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