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仰望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你是否也在感慨,青春里面那些值得回忆的过往,那些不耐烦的回眸的瞬间,是否在今天已经成为你最珍贵的回忆?你曾经无比厌恶的,慢慢的开始被自己接受,甚至开始越来越离不开。变得有些眷恋?
或许我们总是要经历一个这样的过程。
我想,曾经关系再好的朋友,终究到了分开的时候,都要分道扬镳。那怕曾经真的形影不离,最后要在命运的轨道上擦肩而过?毕竟我们只是曾经是一路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一辈子都是同路人。我只希望我们在未来的时光里还有机会相遇,即便是不能够相遇也要相互惦念,一定不能反目成仇。
我知道在很多个不经意的瞬间,因为我的言语不讨人喜欢,所以经常得罪很多人。我知道是你们这些真正的朋友在身边,正因为有你们的陪伴,才给了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继续走下去。加油相信我们自己!
无论什么时候,你们如果有需要帮助随时来找我,我一定尽我所能去帮助你们。在最纯洁的.时光里,我们曾经是最要好的朋友,只要我们的信仰和坚持没有变,我们就永远都是好朋友。
如果把我们的新概念(2)班说成马戏团的话,我的朋友阮萌欣,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丑!
小丑是快乐的使者,总是得给人快乐。阮萌欣整天快活的像个神仙,周围的人也被她感染了。
有一次,我和小丑因为没有考好而被miss陈“请”到办公室说教了一通,还让我们写满满一整本的练习。经过一番“耳朵的折磨”后,我们终于得到了“释放”。刚出办公室,小丑就兴高采烈地往前跑,跑了几步后,她见我不动,就又回来,向拉我跑,我甩开她的手,问她:“都埃批评了,你还这么高兴?!”她收起了笑容,板着脸,有点做出来的严肃:“因我的分数不允许我那样做!”
“你的分数?”我不解的问。“对!”她神秘滴眨了眨眼:“我考了68分,六八,乐吧!多吉利!”“哈哈……”我绷不住了,大笑起来,“你别忘了还有练习呢!”她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对我来说,就算做一万本练习,也比身处_强!况且写练习还能让咱们的英文更漂亮些!你知道吗?刚才我在经受严刑拷打的时候,差点就晕过去了!你说说当年唐僧咋就没有miss陈这口才呢?要有还不把孙悟空管得乖乖的?我就不信还用紧箍咒!”
“咳咳……你咋能这么说话?多不好……哈哈哈……”我本想责怪一下小丑怎奈她如此的幽默,实在绷不住了,终于笑了出来,小丑看见我这般模样,拌了个鬼脸,也笑了:“对!快乐些嘛!”经她这么“忽悠”,我的烦恼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哼着歌向前跑去,只听她在后面大叫:“喂!你太不够朋友了!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家伙!”
从此,我更喜欢叫她小丑了。每次这么叫她时,她都会开心地笑起来,瞧,又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丑!
周末,小刚和小明一起去公园玩耍,他们互相追逐嬉戏,好开心呀!
玩得正高兴时,他们不小心撞在了一起。小刚头上鼓起了一个包,小明额头上被撞得红了一块,俩人疼得互相责备对方,差点大打出手。正在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个大哥哥走过来问他们争吵的原因,小刚说:“刚才我们玩耍时撞到一起了,我的头上被他撞了个包。”小刚指着小明说着,小明呢,也委屈地说:“看,我的额头上也撞也这样了。”小明指着自己的额头眼泪汪汪地说。这时,大哥哥才明白了他们争吵的原因。大哥哥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你们都别争了,都各自礼让一步,你们都不是故意撞的,对吗?受的这点伤也没事的,回家用热水敷敷就好了,吵闹也减轻不了你们的痛呀,对不?”听了大哥哥的话,两个好朋友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小刚说:“小明,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指责了你。”小明也说:“对不起,小刚,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那样对你,差点还打了你。”
小刚和小明对自己刚才鲁莽的行为很后悔,他们不好意思地拥抱在一起,两个好朋友又和好如初了。
教师点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经常会发生一些小摩擦,这就需要大家都有一颗包容、理解的心,让友情不“受伤”。
第一眼认识刘安,并没把他放心上,故还装自大,装成一幅高人一等的模样。而他肉肉的脸蛋却也十分平静,一双眼睛透着热情,他很快便与我攀谈起来。他很能聊,原本以为他跟身边大多数类似,是那种只知玩乐,不知品性的人,却没想到还真是人不能貌相,自此之后,两个人变成了好友。
我们两人是同桌,可既然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的时候依旧很认真的听讲,互相不打扰,在这一点上我对他好感特别好。以往如果交上一个无话不说的好友,上课时候一定得拉着我说话,虽然我头疼不已,但这似乎是对方的天性,按耐不住这种枯燥,于是我也便慢慢跟他们划清了距离。
而刘安是我认识之后,并长交的唯一朋友,他似乎成了我唯一的朋友。他并不是那种学霸级的人物,而是那种就算自己不想学习,也不会打扰身边人学习的那种人。后来我才知道上课他认真听课而不打扰我是为了我好,而他本身是贪玩,喜欢好动,喜欢说话的人,所以一到下课时间对于他就是解放了般,整个教室蹿,从外面窜到屋里,整个教室都是他高调的嗓门。
虽然他有着一张肉肉的脸,但却十分精神,一身衣服穿在身上总是干爽,透着胖子的帅气。我有时候总感觉邪门,一个胖子居然能把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不仅穿衣服好看,他篮球也打得不错,不对,是投篮,投篮很准确,不然他这一身肉早下去了。
在认识刘安之前,我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而认识他之后,我变成了一个狂热的运动狂。有段时间,因为他要减肥,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起床跑步。因为他怕一个人坚持不下去,便也拉着我跑,而我体型非常瘦,但是我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增肥。每天早晨,我们两个人都忍着前一天运动带来全身的酸疼感,彼此鼓励着下楼跑步,从开始的跑两公里开始,到后来的十公里,再到后来的跑完步在做运动,每天一个小时的运动时间一直保持着。最后他成功的减肥,而我也成功的增肥,看着自己比以前要健壮的身体,我突然很感谢他能拉着我跑步,如果不是他一直坚持,我想我早放弃了。
在毕业后,我们便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了,他去了北京,而我留在了武汉,因为工作缘故,每年只有过年才回一次家的他,这个时候也只有我们见一次面的机会。但就算分隔两地,这段友情我想也不会变。
我和鹏飞是一对好朋友,我们俩个经常一块儿上学,一块儿放学,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会一起面对;有欢乐的时候,我们也会一起分享。看到我们形影不离的样子,大家都说我们好似亲兄弟一样。
我们俩个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玩电脑游戏。每当有好玩的游戏,我总是要叫上他,我们两个在游戏的世界里团结合作,任意驰骋,别提有多快乐了。有一次,爸爸在电脑上装了一个很好玩的游戏,我就连忙把他叫了过来。谁知他一看,就被精彩的游戏给吸引住了,禁不住的想一试身手,就要抢我的操作键盘。我一看当然不能让位给他了,就和他争抢了起来。抢夺中,我充分发挥了主场的优势,猛地用力把他推到了一边,十分霸道地抢过电脑,不管不顾的自己玩了起来。鹏飞脸涨得通红,默不作声的站在我的背后,然后一言不发地扭头走了。
我自顾自的玩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不由得想起了鹏飞,想让他也玩一玩。我回头一看,没看到他的人影,想想刚才的事,他一定是生气了,这让我感到十分的惭愧和后悔。于是,我连忙跑到他的家里,见他果然在那里生闷气呢!我走过去,一把就抓住了他,把他拉到了我的家里,把他推到电脑前。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叫叶,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天狗。也许他生来就很聪明,学习成绩很好,篮球打得也很好。我们经常和香香和琳琳一起打篮球,每次打篮球我们都很开心。每次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我都会向叶请教,他总能给我一个让我很满意的答案。
这次考试,他数学和往常一样考得很好。他得了99分。我问他为什么没考100分,他对我说:“因为我不想考100分,因为我考了100分,老师就会一直夸我。我觉得这种赞美让我觉得很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就是想低调一点,好好学习,以后一年能挣几百万。”听叶这么一说,一时语塞。原来他故意不考百分百。他真的太棒了。要是我能对他这么好就好了。希望他下次期末考的时候不要那么低调,这样我们才能百分百。
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我既没有林绫那么强壮,也没有香香那么聪明,更没有芮芮那么令人钦佩。不过俗话说的好,既然上天给了人才,那就让它就业吧!我真的希望有一天,我能像他们一样,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人。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王子锴,我的好朋友王子锴。他长得胖胖的,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其实他一点也不忠厚,心里一大堆鬼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