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标准》中的有关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特订立工程质量责任书,条款如下:
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法规和标准。
2.制定完善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奖罚条例,并督促项目部实施。
3.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乙方的质量管理和技术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4.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负责报批创优计划,并进行技术指导。
6.审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组织管理tqc攻关。负责质量的企业内控,负责对工程质量等级的企业自控核定。
7.组织并督促项目部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对质量责任人的考核、评比。按照公司质量奖罚规定,实施质量奖罚。
8.工程质量责任书与竣工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1.项目经理即为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2.乙方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网络,设专职质量管理员、资料员,落实分项工作责任人,应把质量管理工作和职责分解并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3.乙方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要求制订项目部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把质量责任贯穿到每个施工过程。
4.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三检”制度等有关质量检验制度,认真组织各分项工序的完成验收和工种交接验收工作,形成记录,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乙方应做好图纸会审的自审工作,熟透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分工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努力克服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7.乙方应订立培训计划,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素质,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
8.乙方应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严格把关,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及时做好原材料验收和复试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如有违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9.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竣工后资料原件一套递交公司存档。
10.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做好质量回访工作,根据保修要求,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落实联系电话、联系人,及时组织保修,努力使用户满意。
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代表:
乙方:项目部
项目经理: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聘任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款,予以遵守。
一、工作岗位:大冶市商务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地点: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院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院领导、会议室财产保管、清洁卫生、事务接待以及协助院办做好电话、传真的接传和各种会议通知、文件送达等工作。
工作职责及要求:
负责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六楼、三楼会议室)财产安全以及清洁卫生工作。
负责全院性会务接待以及协助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协助院办工作人员做好电话、传真的接传以及各种会议的通知和文件的.送达。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保持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经常性的清点、检查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财产安全。 下班之前或会议结束后要检查领导办公室或会议室电灯、电扇、空调、门窗是否关好。
在清洁卫生工作做完之后,要求在院办公室坐班,协助做
好电话、传真的接传,及时完成会议的通知或文件的送达。 如果工作任务重,工作时间紧,必须加班加点完成。
五、违反以下条款之一的一律予以解聘:
因本人工作失误,造成财产丢失,直接经济损失达壹万元的;
不讲卫生,长时间不清洁办公环境,给学院形象造成影响的 ;
工作态度不好,群众反映较大,经教育不悔改的;
单位负责人(签字) 岗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xx年四月一日
为落实本项目质量目标责任,根据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确保该工程按合同履约,保证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决定对 工程项目施工与 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项目部拟达到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
一、项目部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服从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还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征求他们的意见,作为持续改进的目标。
二、有关质量管理事项:
1、工程部指导项目部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公司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术操作文件,保证工程施工在正常状态下进行,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2、项目部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等级;
4、工程部如发现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施工中机械设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达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检查人员在场要求更新设备及更换人员;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公司与项目部共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项目部承担。在必要时下发质量惩罚通知书,其经济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当场缴纳罚款;
6、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罚款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若工程项目获“长安杯”或更高的荣誉,按公司有关奖励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8、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完成后按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工程所用材料、隐蔽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1、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 天;
2、项目部就工程工期须延时或有关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3、项目按合同约定提前完工的,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由于违约、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____。
2、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
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4、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6)其他项目 年。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达到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质量保证金的用途和限制。质量保证金是用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担保。承包人未按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返修的各项费用。
2、约定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将按该比例从
每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或工程结算时)扣留。
3、质量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质量保修责任。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签署,作为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强化责任,确保省建设厅和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xx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
1、杜绝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管责任范围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3、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指标:市监管工程不少于40个(含海沧区域内4个)、翔安区不少于5个、同安区不少于5个、集美区不少于5个、湖里区不少于4个、思明区不少于4个、海沧区不少于4个(含工程质量市监管工程);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数量力争不少于各自监管在建工程总量30%。创建各类优良工程数量多于20xx年。
二、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体系要充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职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备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和交通、通讯等装备及设施,保证足够的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各区建设局含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工程)。完善“两场联动”机制,大力推行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监督巡查。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研究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伤害、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及高切坡坍塌、高层在建工程火灾”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措施,限制采用人工挖孔桩,系统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认真执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台风汛期、高温季节预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施工重点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监督,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以及节能验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工作,密切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的联动,加强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如楼板、砼强度、钢筋、楼层净高、渗漏等)检测抽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依法查处、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企业。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要经常跟踪检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责任目标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对因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由单位第一责任人(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主持,分析、研究、部署、检查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六、完善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警示和约谈等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出现严重问题或事故已给予监管警示的,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对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发生事故企业要及时予以约谈,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
七、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督促、协调责任单位组织演练,提高险情应急处理组织协调能力。完善和落实事故隐患、险情举报投诉和及时现场处理制度,并确保应急抢险人员及救援队伍、经费、物质、设备的落实。
八、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建筑工人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创优激励机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创建优质工程活动,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九、认真执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监管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属火灾、坍塌、中毒、倒架(包括塔吊、施工电梯、施工脚手架)等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以电话、口头和书面快报形式报告市建设与管理局;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完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络员制度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设a、b角)为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络员,负责日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联络工作,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并于本责任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分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领导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号码(包括手机、家庭电话)书面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1、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鉴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4)司法实务中遇有建设方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请求酌量减少工程款时,其所能得到支持的减少额一般就是工程质量修复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原不合格工程实施拆除、返工、修复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工费用等,双方就上述费用达不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对质量修复费用进行审计的办法予以认定。除此之外,建设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承包方追讨。在程序上,问题可以直接作为对请求给付工程欠款的抗辩理由,而不必另行提起反诉。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
2、勘察、设汁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勘察设计业务,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合同进行勘察设计,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除了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资质等级承揽相应的施工业务,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施工,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并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对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施工单位须建立并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负责返修。
4、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按资质等级和批准的监理范围承揽业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责任书编号:
工程名称:
第一施工标
建管单位:
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90.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8、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配置实验仪器且精度满足要求,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局、监理部的核查;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10、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11、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2、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现行标准,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14、认真贯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施预检和复检;
15、发生质量事故,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建管局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6、接受建管局、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建管局(签章):
局长(签字):
签订日期:
项目部(签章):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工程质量责任书
责任书编号:nsbd-xxpt-sg-1
工程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新乡供水配套工程30号输水线路
第一施工标
建管单位: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施工单位: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90.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 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8、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配置实验仪器且精度满足要求,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局、监理部的核查;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10、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11、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2、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现行标准,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14、认真贯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施预检和复检;
15、发生质量事故,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建管局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6、接受建管局、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建管局(签章): 项目部(签章):
局 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xx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施工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从xxxx年xxx月xxx日——xxxx年xxx月xxx日,共计xxx天。
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业务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施工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业务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施工负责: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xxxx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xxxx)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xxxx)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xxxx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xxxx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xxxx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xxxx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xxxx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xxxx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1.临时便道长度暂定xxxxm,总价xxxx圆,结算时按实际长度按比例多除少补。
2.乙方负责k1+040处砼排水管的安装(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给乙方增加费用。工程款xxxxxxxx
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xxxx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xxxx%后支付xxxx万圆工程款给乙方,余下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付清。
1、该施工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上海飞龙新能源汽车部件有线公司办公室(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本次装修工程涉及的电气、电路部分包含管线
(2)本次装修工程涉及的.水路部分包含供水及排水部分
(3)本次装修工程涉及的装饰主体部分包含隔墙地面等装饰材料(不包含顶部)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壹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叁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壹年;
(6)其他项目壹年。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成都宏天电传有限公司研发基地二期非生产性工业用房项目部乙方:架工班组
为加强成都宏天电传有限公司研发基地二期非生产性工业用房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公司特与项目部签订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标准。
1、一次验收合格,并一次通过备案。
2、杜绝较大以上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发生。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4、消除质量缺陷,保证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减少质量投诉。
1、劳务分包班组应当在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允许无证企业挂靠,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3、劳务分包班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备有相应资格。
4、分包班组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5、分包班组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凡相关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分包班组应全面负责具体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和监督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8、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工程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全面施工。
9、分包班组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部应当通知相关单位。
10、住宅工程涉及分户验收内容的完成后,分包班组应在自检合格后向项目部提出分户质量验收书面申请,并做好分户验收准备工作。分户验收时不得简化程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返修。
11、认真履行保修义务,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劳务分包班组各一份。
甲方:成都宏天电传有限公司研发基地二期非生产性工业用房项目部
乙方:架工班组
负责人:(签名):
组长:(签名):
xx年xx月xx日
项目名称:
责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将各项目部工地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各施工项目有序的进行,落实“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减少各类(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事故的发生,我将在本工程项目管理中实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为落实好这一责任,我郑重承诺如下:
1、无条件地接受公司对本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2、严格科学管理,杜绝野蛮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购买相应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和支付材料款。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
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建立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制,签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2、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有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3、必须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兼职安全员,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
4、必须建立每周定期安全检查的制度,有会议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整改并对整改结果检查,整改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对检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应有事故通报制度,对责任人要作出相应的处罚;
7、必须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特殊专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9、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组织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培训签到记录;
10、对特殊工种工人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有培训签到记录;
11、技术交底会、班前会应将安全要求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并有培训签到记录;
12、对已出现的事故要做到严肃处理,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3、对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井道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牢固可靠;
14、对五临边必须做好了相应的防护(基坑周边、楼层周边、通道两侧边、楼梯口与梯段边、建筑物突出周边);
15、工地现场严禁吸烟;
16、危险品应设危险品库房,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
17、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应配备合理、完好;
18、电焊作业必须有防焊渣溅落措施和防火措施;
19、明火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防护措施;
20、必须制定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1、工地应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保护地线,以保证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2、保护地线与工作零线必须用不同颜色导线分开,严禁混接;
3、工地总配电箱与变压器距离超过50米时,保护地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地极,保护地线与地极应连接可靠,可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4、保护地线应并接在接地干线上,严禁串接;
5、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应设隔离开关和负荷开关。负荷开关脱扣电流应与用电设备容量、配电线路相匹配;
6、末级用电设备应设开关箱,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保证一机一闸控制;
7、插座回路一定要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8、配电箱应采用金属箱体并可靠接地。箱内配电板应采用金属板或不燃或难燃胶木板,严禁使用木板等可燃材料;
9、配电箱内应设保护地线专用接线端子;
10、配电箱进出线应整理绑扎,附近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11、安装在室外的.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12、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回路应从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内的独立开关引出;
13、照明线路严禁使用双绞线;
14、凡有金属外壳的照明灯具应有保护接地;
15、在潮湿场所、脚手架上作业,应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安全变压器应采用双卷变压器;
16、临时线架设应符合规范。明设时应有瓷绝缘子,不能吊挂在其他管道或设备上;
17、配电线路干线应采用五芯电缆。电线应合格,不老化,不允许有多处机械损伤;
18、配电线路过路、过墙、过门处,均应有相应保护措施;
19、手持电动工具的地托线板一定要接在有漏电保护开关的回路上;
20、手持电动工具的导线应采用三芯软护套线,切不应长度超过3m;
21、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控制。一次电源线不应超过5m,二次线不应超过30m;
22、电气设备维护接线安装应由专业电工完成,持证上岗。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从开始到竣工交付全面负责;
2、对班组必须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提出质量要求,对作业质量随时进行检查指导,组织作业班组开展质量自检,并组织质量检查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3、在施工中,必须认真按工艺标准、操作规程、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作业,认真做好每个工序质量自检记录,再由质检员验评,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工程试验项目在自检和验收合格后,应经监理(或业主)认可,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对施工中不按规范和规程操作、漏减或颠倒工序的,必须禁止并令其停工整改,认真实施“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发现质量不合格时,要分析影响程度,及时进行标识、隔离,并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质量进行验证;
5、加强装饰工程的成品保护,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实施专项成品的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顺利交付使用;
6、施工过程必须按规定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及时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做到真实、完整、与工程同步;
7、贯彻执行公司材料检验和试验控制要求,切实把好材料质量验收关和过程质量检验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筑装饰工程的验收规范、质量检评标准,监督按设计要求施工;
8、必须严格把关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查验收工作,对材质证明及合格证不齐全的禁止使用;
9、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10、工程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自评,质检员进行核定,重点重要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应报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最终检验情况,并决定交付事宜。
责任人应签署本责任书,自觉服从本责任书的约束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责任人如违反本责任书规定造成纠纷、事故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生效,该工程保修期结束,本责任书自行终止。
责任人签字:
日期:
为进一步贯彻企业法人质量思想,规范施工质量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以质量求生存、求效益、求发展的宗旨,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积极创建精品工程,并切实完成公司质量工作目标,特决定与__________项目部签订该责任书。
一、目标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等级目标
1、确保完成该工程质量目标为__________。
2、确保该工程竣工验收后无任何用户投诉现象。
3、确保本工程在各级主管部门、总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中及季度考评中无停工、罚款、通报,出现不合格分项、扣分等现象,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确保各级审核顺利通过。
4、确保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杜绝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1、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有关规程、
上级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执行日照分公司编制的《项目质量内控管理办法》。项目部对各级部门提出的质量隐患,应认真及时整改,杜绝出现停工、罚款、通报批评、扣分等情况,确保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目标。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项目部必须按上级部门设置专职质检员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设置足够的专职质检员、资料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申报验收制度,需由公司质量管理处验收的分项隐蔽工程,及各分项工程样板,必须经各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合格后上报,经质管处检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确保该工程所使用的一切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以及xx市建委实行的产品材料备案证制度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杜绝不合格建筑产品以及先使用后化验的建筑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4、严格按一体化质量体系要求,深入开展qc攻关活动,严格按攻关程序进行精心施工,消除不合格因素,使竣工工程质量达到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工程。
5、年内质量大检查(月检、季度检查)所查工程分部分项均应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杜绝公司所施工的工程出现不合格分项、停工、罚款、通报批评、扣分等问题,否则,日照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大纲规定进行处罚
6、工程资料应按一体化标准规定进行编制,加强过程控制,专人管理,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严格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规范施工管理,对单位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资料认真进行核定,督促项目部认真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整理好三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竣工后负责报送各部门归档、办理交接手续。
7、切实落实好工程验收备案制度,严格按照xx市建委下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及时进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及单位工程的备案验收工作。
8、积极做好工程回访工作,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回访,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应做到及时返修,达到用户满意。并将回访维修情况报公司质量部门存档。
1、奖励
在确保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目标外,创出xx市优质结构奖的给予每单体工程1000元奖励;创出xx市“市优”工程的每个单体工程给予xx元奖励;创出“港城杯”,给予每平方米2元奖励;获省泰山杯奖工程,给予每平方米5元奖励;创出国优工程,每平方米奖励6元;创出鲁班奖工程根据所签合同的实际情况按照竣工决算值的1。5%给予奖励;qc成果奖按公司管理大纲进行奖励。(上述奖项只计最高奖),完不成上述指标的等额处罚。凡在xx市范围内的质量观摩工程,每平方米奖励2元;在山东省范围内的质量观摩工程,每平方米奖励4元。对各级奖项创奖有功人员,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奖励。
2、处罚
1、未达到企业标准化管理规定所规定的质检人员配置标准,虚报人员或者借用非本单位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检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互相兼职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量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隐患检查记录应在技术资料中存档,未履行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2、工程主体分部备案验收时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企业大纲有关规定处罚。
a、砂浆、砼强度不足,主体结构抽检回弹未通过;
b、现浇砼板负筋位移超标、板厚不足、板面严重不平整;
c、按xx市下发的二十条治理质量通病技术措施进行质量通病治理。每出现一项通病未解决的。
3、对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合格率达不到100%,出现不合格、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扣分等情况,根据轻重罚项目部1000—5000元,项目经理1000—xx元,质检员100—500元。
4、日常巡检及月底检查和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各项条款的奖罚执行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应条款和公司下发的文件规定。
5、加强工程回访制度的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后各公司应认真组织各栋号进行回访、维修、确保用户满意,杜绝投诉现象,并将回访结果报公司主管部门存档备查。如不按期进行回访或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被建设单位投诉到分公司的罚项目部1000元,如投诉到集团公司,罚项目部xx元,如发生投诉到主管部门现象影响集团声誉的,视情节轻重,罚项目部3000—5000元,罚项目经理500—1000元。
6、工程基础、主体、备案必须及时,各项资料与工程进行同步,在巡检和月底大检查中,缺项多,不规范,不认真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资料员200—500元,项目部500—1000元。基础、主体和竣工无故不及时备案者,罚项目部500—1000元。
7、年内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因工程质量原因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按公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外,年底不得参加集团公司及开发区分公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
8、对不服从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管理,施工质量多次纠正仍然达不到公司质量验收规定和国家验收标准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建议开发区公司取消其在日照分公司范围内承担项目的资格(内部分包队伍不在日照安排任务)。
9、其他事项的奖罚执行企业管理规定及质量管理规定。
1、本责任书双方签订后应严格认真的履行其职责,确保本责任书目标的完成,本责任书由开发区分公司质量管理处授权日照分公司负责签订和解释。
2、本责任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目标止。保修和回访执行施工合同。
房建八分公司(签章):_____项目经理(签章):__________
经理(签章):_________专职质检员(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 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____。
2.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 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 司: 项 目 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