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轨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党管武装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武装工作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是国防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民兵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曾书记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兵役法》、《国防教育法》、《民兵工作条例》、《湖南省民兵基层建设纲要》、《郴州市民兵预备役建设三年规划》等法规的学习贯彻,真正使这些法规融入领导干部的思想,不断增强依法组织开展民兵工作的意识,维护法规的严肃性。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党管武装工作合力。在平时工作中,曾书记自觉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过问,及时学习上级关于做好武装工作的新指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努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主动协调,把上级的有关要求变为本级的决策,变为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行动,形成抓武装工作的整体合力;主动督促,对重点工作经常检查指导,对难点问题亲自安排解决,该抓紧实施的不拖,该亲自出面的不推,确保上级关于武装工作的指示精神得到全面落实。始终坚持把党管武装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使年度工作安排,全局性重要会议,两个文明建设规划,都有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内容;平时研究工作不忘研究武装工作,检查工作不忘检查武装工作,财政预算不忘安排民兵工作经费,安排中心工作不忘发挥民兵队伍的骨干作用,表彰先进不忘表彰武装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做到不管经济建设任务多么繁重,抓武装工作的热情不降低,关心支持武装工作的力度不削弱。